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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230万买房未能入住 官司虽赢仍"望房兴叹"
www.fjsen.com 2012-02-01 08:5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230万买套二手房,交了钱,也办了过户,但一年多时间,就是住不进去,因为原房主的儿子占着房不走。弱女子欲哭无泪———

“我通过中介,在北京买了一套60多平米的二手房,也办理了房产证,但一年多了,原房主的三儿子赵某一直赖着不走,我始终不能入住,还得在外面租房。”1月29日,说起买房的遭遇,张女士异常气愤,“能想到的法律途径都走完了,现在还不能入住,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买了房子住不上

张女士在北京工作了20多年,离婚后带着不到10岁的女儿,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全家三口人一直梦想着有一套自己的房子。2010年9月,她和某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代理合同,要在单位附近购买一套60多平米的二手房。

张女士和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了两份合同,一份是《过户、按揭代理合同》,一份是《居间成交确认书》。“开始,中介把房子说得像朵花一样:房主是位老太太。老伴去世了,膝下有四个儿女,为了卖这套房子,四个儿女分别签字表示放弃对这套房子的继承权,并经公证处公证,房本上只有老太太一个人的名字,中介让我放心购买。”

2010年10月15日,地产中介公司收取了各种费用6.9万元,张女士也付清了房款,房子办理了过户手续。“按照合同规定,应该当天进行物业交割,老太太要把房屋钥匙和水、电、气卡等交给我,中介要见证。但是老太太一直要求延期交房,三周后才告诉我,她的三儿子赵某占了房子不肯搬,因此没办法交房。我再去找中介的时候,他们就不管了!”张女士气愤地说,“中介收钱的时候非常积极,整天打电话催,交钱后就不积极了,我打电话要他们帮助交割物业,他们总是拖,要么说没有办法,要么让我去法院。后来再去找,中介就躲着不见了!”

找中介公司无望后,张女士想向有关部门求助。“房子是我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我找到赵某,要求其立即搬走,否则要告他非法侵入住宅。”

“没想到,他先报警了,说我骚扰他。”张女士气得脸色铁青,“真是恶人先告状!警察来了,看了我的房本,对我说,赵某的户口还在这个房子上,老居民了。我说,赵某非法侵入住宅,你们不管吗?警察说,不好管,但有一点,不能起冲突,别闹出治安事件来!”

“赵某也签字了,放弃对这个房屋的继承权,原来的房本只有老太太一个人的名字,与赵某没有任何关系,老太太和中介也一再说房子产权清晰,我才购买的,没想到赵某就是赖着不走。”张女士记不清和老太太打过多少次电话了,“开始,老太太还说抱歉,对不起我,让我打110或者以房主名义强行换锁,把她儿子弄出去!后来她拿卖房款买了新房,我带着孩子和老母亲过去时,老太太已经丝毫没有歉意,她另一个儿子甚至指着鼻子骂我们,并要报警!”

张女士说,“后来我了解到,赵某想问老太太要钱,开始要50万,后来要70万,老太太不给,赵某就赖在房子里不走,母子还打起了官司,这可把我害苦了!”

按照张女士与老太太的买卖合同的约定,房屋买卖后,原来在该房屋的户口要在一个月内迁出。“没想到,警察以赵某的户口在这里为由,对我的控告不予处理,让我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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