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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惠新:“法官妈妈”为迷途孩子点亮心灯
www.fjsen.com 2011-12-30 15:12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亲历地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

亲历时间:2011年12月21日

12月21日,记者走进广西省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大老远就看到该院张贴在墙上的“创先争优‘先锋承诺大行动’承诺公示”。

在承诺公示上,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文惠新写的是:每年回访100名缓刑少年犯,每年帮教60名实刑少年犯,每年在中小学校上15节以上的法制课……

“实际上每年我回访或者帮教过的失足少年远不止这个数字,看着孩子们充满悔恨的眼神,母爱的力量让我去关心帮助他们。”文惠新很忙,在她的办公室,与记者的交谈不时被电话铃声打断。

作为从农村走出来的基层法官,文惠新深深懂得群众最需要什么,最想得到什么样的帮助。每次审理案件,文惠新都会全力以赴,力求把每个案件办成精品案。

从事审判工作20余年,文惠新养成了每天写办案日记和办案心得体会的习惯,并把它视为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的有效途径。在文惠新的办公桌上,记者看到了一本册子,里面按照日期顺序,密密麻麻地写满每天的工作安排。

采访没多久,就到了文惠新出访的时间。这日,她要回访一个特困家庭,还要到看守所看望一名故意伤害他人的少女。

记者随文惠新驱车来到了特困家庭陈继春的家里。5年前,陈继春因病身体瘫痪,从此卧床不起,语言及听力渐失,全靠年迈的母亲照顾。看到文惠新前来探访,陈继春脸上露出了笑容。“5年前我还没有到少年法庭,他的离婚案就是我审理的,当时将孩子判给他,就是为了不让他丧失生活的希望。”文惠新说,离婚案判决后,她时常回访这个特困家庭,鼓励他们积极面对生活,同时帮助他们申领了困难补助,还牵线爱心女企业家给予这个家庭每个月500元的资助。探访结束时,文惠新从陈继春母亲的手里拿过自来水优惠申请书,她还要帮这一家三口去自来水厂办理申请,“能优惠一点是一点,最好能免收水费。”

在玉林市第一看守所,16岁的小梅度过了120天的铁窗生活,再过几天就要开庭审判了。四个月前,由于不堪忍受同学的辱骂,小梅抽出小刀把同学刺成重伤。“你看你,一时的冲动造成多么严重的后果,不但重伤了同学,自己还进了监狱,连累了两个家庭……”谆谆教诲字字敲击内心,小梅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对未成年被告案件的审理,开庭前文惠新都要坚持到看守所向孩子了解成长经历、家庭背景、涉案原因;审判后,她又坚持回访制度,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帮助,防止其再度失足。

尽管记者当天没有等到法院对小梅的审判,但是少年法庭里那张圆形的审判桌,寓教于审的方式,相信一定会让原告被告言归于好。

以特有的关爱去感化、教育、挽救每一个失足孩子,为每一个迷途少年点亮心灯。文惠新自2009年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以来,涉少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2011年收案93件,较上一年降低12%;其个人审结大量案件中,没有一件上诉,服判率100%。此外,文惠新在短短的两年时间里,到20多所中小学,结合审判中典型的校园学生涉案的案例给孩子们上法制课,受教育师生2万人次,赢得 “法官妈妈”的亲切称呼。

2011年,文惠新获得“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邹才仁 实习生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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