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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权益“保护”为何总在“被虐”后
www.fjsen.com 2011-12-22 11:12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应有严格的日常监督机制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

此外,对于未成年人父母离异后的监护权归属问题,同样应该有严格的限定,而不能简单地由父母平分子女监护权,或者由经济条件好的一方来监护。恰恰相反,父母离异,以及父母重新构建家庭,这些对于未成年人权益有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更应有严格的日常监督机制,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不因类似的变故而遭遇侵犯。

在这些方面,国外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其实都有着事无巨细的规定,一旦发现监护人身份不适,或是有可能对孩子的权益造成不利,都会被剥夺监护权。这种未雨绸缪的提前干预与保护,甚至往往看似有些过度。而相形之下,国内在这方面做的,显然还远远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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