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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村规民约 体现性别平等
www.fjsen.com 2011-03-22 16:2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修订“村规民约”

“土地,是农民的根。”于小文委员说,“土地权益问题是农村妇女最关心、最切实的生存发展问题。”

为此,王淑玲委员建议,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契机,加强对村规民约的监督审查,对在土地变迁过程中妇女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要及时纠正并设立保障基金予以保障。

“部分地方剥夺农村失地妇女村民资格、不落实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的现象,从根本上违背社会公平与公正,违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甄砚委员说:“这将进一步强化农村‘男孩偏好’观念,造成出生性别比失调等社会问题,影响农村和城郊社会稳定。”

妇联界委员在今年两会提交了“关于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相关权益的建议”。该建议呼吁,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政府应该引导村委会按照修改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对村规民约进行全面清理与修订,对其中与《物权法》、《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相抵触的条款、侵害妇女合法财产权利的条款予以修改;对违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内容坚决废止。在开展的村官培训、基层党组织建设培训中纳入依法修订村规民约,倡导男女平等的内容。(中国妇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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