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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受到伤害要说出来!
www.fjsen.com 2018-06-21 08:42:52  林智岚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支持起诉撤销侵害人监护资格

“宣判撤销周某的监护人资格!”日前,随着法槌重重地敲下,因犯强奸罪而被判刑八年六个月的周某,失去了继女的监护权……

这是自2018年1月1日最高检开展未成年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以来,福建省未检部门办理的首起支持起诉撤销监护权案,也是福清市历史上首起支持起诉案件。

监护人周某利用监护关系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多次对被监护人实施强奸行为。2017年12月,福清检察院未检科受理了这起典型的监护侵害案件。

“周某给其女儿身心造成的严重伤害,让人既愤慨又心痛。”办理该案的陈文检察官,也是一名母亲,在办理案件时,她心里时刻牵挂着受侵害小女孩的心理健康及学习生活问题。她安排专业心理老师对该案中处于敏感和痛苦的小女孩进行心理干预,自己亲自去被害人家里与被害人母亲沟通,了解被害人的成长情况和家庭背景以及母女俩在事发后的身心状况,会同心理老师共同商讨设计针对性的心理辅导方案。同时,了解到被害人母女仅靠母亲微薄收入的情况,还积极为其申请司法救助金5000元以及免费的法律援助。

针对周某的性侵行为,坚持从严从重打击,以强奸罪对周某提起公诉并建议从重处罚,福清市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相关工作人员说,儿童性侵的施害者多为家庭成员、老师或者熟悉的人,受害人一般年龄较小,多是在没有受到暴力和胁迫的情况下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自我意识较弱,加上中国性教育的缺失,他们甚至根本就没有性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往往保持沉默,不敢反抗。有的家长,即使收到了孩子的求助,依然选择了忽略或拒绝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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