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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交警护送高危孕妇:一个开摩托引导 一个提醒车辆让路
www.fjsen.com 2016-09-26 09:17:22  罗子泓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民警蔡精明和协警袁子龙将载有孕妇的车顺利引导至医院

厦门日报讯(记者 罗子泓)“警察同志,我老婆大出血了,请帮帮忙!”继20日晚紧急护送晕厥孩子后,前日上午,交警支队桥隧大队海沧大桥中队民警蔡精明再次伸出援手,为情况紧急的孕妇开辟了通往医院的道路。

上午8点20分,一辆打着双闪的私家车停在了海沧大桥进岛西引桥的一处执勤点。驾驶员韩先生告诉执勤民警蔡精明,怀孕的妻子突然大出血,急需赶往174医院,希望交警们能帮忙在车流之中开辟一条通道。

民警蔡精明和协警袁子龙迅速骑上摩托车,打了一场“配合战”:蔡精明负责开道引导和联系交警支队指挥中心,袁子龙则不停地提醒周围车辆让出道路。

听到远处警笛声响起,接到指挥中心通知的沿路执勤交警们也纷纷开始了疏导工作。20分钟后,蔡精明和袁子龙顺利地将韩先生的车引导至174医院,早已等待在门口的医护人员立即上前接下了待急救的孕妇。

【提醒】

遵守交通法规 保障“生命通道”

交警部门表示,应急车道是专供消防救援、工程抢险、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时使用的车道,是至关重要的“生命通道”。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明确规定,若驾驶员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将处以1000元罚款;违反规定进入应急专用车道行驶,将处以500元罚款。一年之内,如果违反以上规定三次,则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两倍的罚款。

对此,桥隧大队海沧大桥中队提醒驾驶员: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向现场执勤人员求助或及时拨打110;同时,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对于违法违规占用应急车道的行为,交警部门将会严格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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