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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手机还父亲钱? 南安一男子持刀刺伤夜归女获刑
www.fjsen.com 2016-09-07 17:38:28  洪丽燕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抢手机还父亲钱?男子持刀刺伤夜归女

犯抢劫罪获刑4年半 法官提醒单身女子晚归最好结伴

东南网9月7日讯(南安商报记者 洪丽燕 通讯员徐会霞)向父亲借1000元买手机,结果钱却花光了,为还钱,男子萌生歹意,竟想抢他人手机变卖。他深夜蹲守持刀抢劫夜归女子,并残忍地将该女子脸部等多处刺伤。

昨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男子丁某犯抢劫罪被市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并处罚金2000元。在附带民事诉讼中,丁某被判赔偿受害人阿秀(化名)4万余元。

男子深夜抢劫夜归女子

今年2月29日发生的事,是阿秀挥之不去的梦魇。当天凌晨1时许,她从某酒店下班,步行至市区成功街东方伟业广场附近的租房。当她走到二楼准备开锁时,突然听到一阵脚步声。她慌忙转过身,看到一名男子,拿着个袋子正盯着她。

察觉到“来者不善”,阿秀问男子要干吗。谁知男子二话不说,从塑料袋里抽出水果刀,冲上来扯住她的头发,要她交出手机,不巧的是,阿秀的手机落在了酒店,只能说“没有”,男子一听这话,拿着刀对着她的脖子刺去,阿秀一把推开该男子,蹲在地上双手护头。但男子并没有停手,而是一边叫嚷着“把手机拿出来”,一边拿着刀子朝阿秀脸部、手臂等部位一阵乱刺,阿秀满脸是血。最后,阿秀只好翻出包里仅有的300余元给他,男子才停手,并挥着小刀威胁阿秀不能报警,之后便跑了。

见男子逃走,阿秀赶紧跑到马路上寻求帮助,但头上的血一直流,她几乎看不清眼前的路,走了没几步就倒下了。第二天醒来,她已经躺在了医院,脸部、头部等多处被划伤须缝合。

自称抢劫为还父亲1000元

当天11时许,阿秀报警。随后,警方在案发现场附近的垃圾桶,搜到了作案凶器——带血的水果刀,后又通过技侦手段找到了男子逃离后的行迹,于3月7日在官桥抓获嫌疑人丁某。

经审讯,丁某,30岁,官桥人。当天抢劫阿秀后,雇了一辆摩托车回官桥。途中,他发现自己的手指也被割伤,便找摩的师傅借了2元零钱,跑进一家烧烤店,甩下2元钱拿走一包纸巾,后又走进一家小店买创可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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