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副部长:家庭教育立法将向社会征求意见
3 家庭教育法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家庭教育法应坚持儿童优先 在张静看来,通过立法促进家庭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部分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关法律,明确了家庭教育实施策略。我国重庆、贵州、辽宁省鞍山市妇联目前已将推动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列入当地人大立法计划,江西、天津、吉林等地也启动立法调研工作。 全国妇联的提案建议,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应坚持儿童优先与全面发展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和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包括:家庭教育的界定,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家庭教育的特别措施及法律责任。应针对留守流动、流浪儿童以及残疾、家庭困难儿童等,规定特别措施,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指导、支持和服务。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保障本条例实施效果。 京华时报记者 张晓鸽 |
相关新闻
- 2016-03-12网友@两会(9):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
- 2016-03-12“两会表情”见证民主政治进步
- 2016-03-11听习近平讲话,省委书记的两会笔记写了啥
- 2016-03-11【老外话两会12】:我为什么肯定中国能够实现经济增长预期目标
- 2016-03-11海外看两会:从经济角度看中印关系:是友非敌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