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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出台家庭工作实施意见 各类资源要向社区倾斜
www.fjsen.com 2014-10-10 15:14:40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市委办、市政府办日前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把新时期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结合美丽厦门建设,立足基层,探索创新,重点实施好四大工程十项行动,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厦门网-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陈镌娟 通讯员 郑慧华)

【关键词】

指导思想

融合融入美丽厦门

《实施意见》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民生福祉为重点,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动力,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融合融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中,引领广大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

探索创新

齐抓共管共同参与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新时期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家庭工作科学化水平。要立足基层、探索创新,总结思明区前埔北社区的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建立社区家庭关爱服务中心,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家庭工作。各类家庭工作资源要向社区倾斜,充分发挥城镇社区居委会、各类志愿队伍作用,发挥妇联和妇女在社区家庭服务中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家庭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的优势,运用多种方式扩大公益广告的影响力。

【关键词】

主要任务

四大工程十项行动 创新开展家庭工作

制图/张平原

《实施意见》指出,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要从广大家庭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家庭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重点实施好“家庭美德工程”、“家庭教育工程”、“家庭关爱工程”、“家庭服务工程”等四大工程,开展好十项行动——

家庭美德工程

1、家庭美德传播行动。把家庭美德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总体规划,力争家庭美德知晓率达85%以上。

2、家庭道德实践行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实践活动,以城乡“妇女之家”、“女职工周末学校”等为平台,拓展群众参与家庭道德实践的渠道。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创建率达90%以上,各项家庭文明创建指标达到文明城市(城区)的目标要求。

家庭教育工程

3、家庭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行动。分期分批轮训家庭教育骨干。每2年开展一次优秀家庭教育论文评选。市、区100%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讲师团,镇、街100%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家长学校建校率城市社区达90%以上、农村达75%以上、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达100%。全市中小学校都建设网上家长学校(分校)等。发挥“海峡论坛”、妇女儿童交流基地等作用,推动两岸家庭工作合作交流。

4、家庭教育大讲堂公益行动。将“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与“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相结合。重点做好儿童早期教育、升学阶段衔接以及青春期等阶段的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举办家庭教育公益讲座等服务。

家庭关爱工程

5、老年人家庭关爱行动。通过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在福利政策等多方面对孤寡老人给予优先优惠。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关爱帮扶农村留守老人和城镇孤寡老人。

6、流动留守家庭关爱行动。将关爱流动人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妇女和留守儿童。继续做好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流动留守儿童工作。办好社区“四点钟学校”、“小精灵俱乐部”、“儿童之家”、夏令营等,解除家长下班回家前孩子无人照看的后顾之忧。

7、困难家庭帮扶行动。对残疾困难家庭逐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护理员上门服务制度化。帮扶无男劳动力的城乡低保特困家庭。对确诊患病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四癌”妇女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1万元,低保妇女救助金限额标准为每人2万元。实施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农村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每年不少于2万例;城镇低保已婚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率每两年不少于95%。继续实施小额贴息贷款、助学计划、“幸福工程”等惠民政策。

8、家庭纠纷化解行动。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试点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健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制度和诉调对接机制,推广海沧区法院“家事法庭”经验做法。开设妇女“网上维权”、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提升维权服务功能。

家庭服务工程

9、家政服务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要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政策。加强对家庭服务业协会的指导和支持,制定出台家政服务业行业标准。把家政服务作为扶持妇女创业和带动妇女就业的重点领域,定期举办“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

10、家庭公共服务平台提升行动。推动面向家庭、服务民生的智慧社区平台建设,推动信息惠民服务进家庭。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家庭信息库,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服务提供参考。

【原声】

市妇联主席吴亚汝:

家庭建设年 助力美丽厦门

漫画/黄嵘

今年是市妇联确定的家庭建设年。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期妇联开展家庭工作的指示精神,发挥家庭应有的社会功能以及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这对于我市在新时期集聚广大家庭的力量,努力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建设美丽厦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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