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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女代表:心中有爱,让阳光照进梦想
www.fjsen.com 2013-10-25 10:3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詹红荔:融母爱于法律,救少年出泥潭

在失足少年面前,她是可亲可敬的“法官妈妈”,在公众面前,她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在她看来,这么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最深刻的感悟就是要心中有“爱”,一种对国家对人民的爱,对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性的关爱。

作为本报驻福建记者站的记者,记者曾经多次采访和报道过这位出自福建的先进人物。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审判庭庭长的詹红荔,给记者最深的印象是:法外有“情”,她的一双眼睛总是满含善意和深情。

“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詹红荔说,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有耐心,加上正确的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的努力。

“作为普通女性,我也有家人,也有孩子,我能理解天下父母眼见子女误入歧途时撕心裂肺的痛。”为了挽救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让社会多一分和谐,詹红荔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詹红荔的“三不”工作法,化解了每个少年犯罪背后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每个失足少年从社会上的“问题人”转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近年来,她依靠社会各界的帮助,让阳光照进失足少年重返社会重新做人的梦想。先后为70多名出狱后无依无靠的少年找到了工作,帮助300多名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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