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福建团女代表中有两位备受关注的“基层明星”,她们是闻名全国的“最美洗脚妹”刘丽和“法官妈妈”詹红荔,她们的共同点是,心中有爱。
刘丽:放弃小梦想,成就大梦想
为照顾弟妹读书,她14岁辍学,1999年到厦门打工;2002年开始,她用当洗脚妹的微薄收入资助家乡的贫困家庭孩子上学,先是资助一两个孩子,逐渐从刚开始的一次性资助变成了固定资助;2006年起,她成为厦门“春蕾计划”开展以来,第一位来厦务工捐助者,独立资助了8个孩子。
厦门市叁度足浴有限公司职工刘丽的事迹经过媒体的报道被越来越多的人知晓,各种荣誉也接踵而来,她先后荣获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2010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
“对我来说,‘成名’最大的好处,就是会有越来越多的热心人参与助学公益活动,可以更容易联系上我。”刘丽说,她现在建立了十多个“爱心公益QQ群”,成员不仅有企业老板、机关干部、学校老师等,还有和她一样在厦的打工族。有任何贫困生信息,都会在网上交流,发动大家一起捐款捐物。
无论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刘丽帮助他人,总是从身边做起。她有个女同事今年年初检查出胰腺癌晚期,没钱继续医治。她就把该同事从宁夏老家请到厦门来,吃住都在她家,并捐赠了一万元给该同事,用民间的偏方进行治疗;她并不认识江西籍来厦务工人员俞某,听说他的儿子得了尿毒症,他要把自己的肾割掉一个给他的儿子换肾,需要近20万的医疗费用,她就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给他募捐了近15万元。
为了使爱心人士的捐款得到妥善管理,刘丽于2011年底在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里设立了“刘丽助学基金”。她与爱心人士共同成立了“丽行公益”平台,通过社会闲散资源置换,帮助更多的人。
当上厦门市人大代表后,刘丽希望把事情做得更好,利用社会力量,目前固定资助的学生有137名。她还50多次参加思明区城市义工活动,去敬老院、福乐家园等地做好事。
刘丽放弃了自己上学的小梦想,成全了捐资助学的大梦想。对此,她一点都不后悔。她说,资助贫困孩子上学是她过去、现在和未来永远都不会改变的大梦想!
詹红荔:融母爱于法律,救少年出泥潭
在失足少年面前,她是可亲可敬的“法官妈妈”,在公众面前,她是秉公执法的好法官;在她看来,这么多年的审判工作中,最深刻的感悟就是要心中有“爱”,一种对国家对人民的爱,对职业的热爱和对人性的关爱。
作为本报驻福建记者站的记者,记者曾经多次采访和报道过这位出自福建的先进人物。现任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少年审判庭庭长的詹红荔,给记者最深的印象是:法外有“情”,她的一双眼睛总是满含善意和深情。
“少年审判,惩罚不是目的,关键在引导他们真诚悔过,重塑人性,走向新生。”詹红荔说,没有坏到骨子里的孩子,只要有耐心,加上正确的方法,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变好,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的努力。
“作为普通女性,我也有家人,也有孩子,我能理解天下父母眼见子女误入歧途时撕心裂肺的痛。”为了挽救一个孩子,挽救一个家庭,让社会多一分和谐,詹红荔主动将审判工作向前、向后延伸,摸索总结出一套符合少年审判规律的“三三九不工作法”:首先,是庭前的三个不开庭:对关键问题没有梳理清楚的,不开庭;对被告人成长背景没有调查清楚的,不开庭;被告人对犯罪危害没有足够认识的,不开庭。其次,是庭中的三个不轻易:被告人没有真诚悔过的,不轻易下判;被害方没有得到精神抚慰,达不成和解的,不轻易下判;可以判非监禁刑,但没有落实帮教措施的,不轻易下判。第三,是庭后的三个不松手:入监后延伸帮教没有到位的,不松手;回归社会的问题没有妥善解决的,不松手;发出的司法建议没有落实的,不松手。
詹红荔的“三不”工作法,化解了每个少年犯罪背后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把每个失足少年从社会上的“问题人”转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近年来,她依靠社会各界的帮助,让阳光照进失足少年重返社会重新做人的梦想。先后为70多名出狱后无依无靠的少年找到了工作,帮助300多名少年重返课堂或顺利升学。(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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