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福建代表团里两位“与众不同”的妇联主席
林惠玉:勇当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者”
曾经在公社当过妇女干部、妇联主任的林惠玉,对妇联工作有着很深的情结。自2005年担任莆田市妇联主席以来,她身先士卒把满腔的真情、热情和激情洒在妇女儿童事业上,确立了“将妇联建成妇女成才的摇篮,妇女发展的台阶,妇女维权的阵地,妇女联谊的平台,妇女活动的中心,妇干推荐的基地和妇女姐妹可亲可信可靠的娘家”的工作目标。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章程赋予我们妇联和妇女干部的天职”,这是林惠玉反复强调的一句话。作为妇联主席,她将妇女维权当做天职,只要是涉及妇女儿童合法利益的,她总是极力维护。
2005年初,莆田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妇联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后,林惠玉又针对实际与公安系统联手设立67个家庭暴力报警点;2007年,她又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成立“大调解”工作站,与法院联合开展调解衔接工作,成立调解衔接工作站,推动法院系统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之后又相继开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组建了一支涵盖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领域的千名巾帼维权志愿者队伍,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断畅通,累计化解信访案件1750件。
家庭暴力一直是林惠玉关注的重点,她多年来一直在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出谋划策,莆田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全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暂行规定》,在全省率先成立由副市长担任组长,宣传部、综治办等9个部门组成的反家庭暴力协调小组,建立家暴受害妇女救助庇护站,在县区法院推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人身保护令制度,这些举措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行为,受到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等高层部门的重视。
今年6月,中澳涉家暴刑事司法改革研讨会在莆田召开,市妇联应邀参加并委派维权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做了典型经验发言;今年10月,全国反家暴工作调研组也专程到莆田调研座谈,莆田市反家暴工作受到国内外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
如今,年过半百的林惠玉,依然风风火火,为了妇女群众的利益,工作上带头加班加点,生活上艰苦朴素,作风上团结民主,思路上开拓创新,打响了市妇联工作一系列品牌。莆田市妇联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妇联组织、全国妇联系统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家教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奖等多项荣誉称号。(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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