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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员恋上男经理 分手后状告前男友索要分手费
www.fjsen.com 2012-06-28 10:0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导报6月28日讯 (记者 陈捷 实习生 缪立芳 赵倩)分手费,该不该受法律保护?近日,林生(化名)因拒付“分手费”,被前女友告上法庭。

这对昔日的甜蜜恋人,现在却因15万元钱对簿公堂。面对前女友的追讨,林生回应说,恋爱自由,“分手费”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女文员恋上男经理

据了解,30岁的刘艳艳(化名),比林生小6岁,两人是同事。刘艳艳是公司文员,林生是公司经理,刚开始刘艳艳很欣赏林生。

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后,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林生已经有妻儿了。不过,没过多久,林生就离了婚,一心对刘艳艳好。但是,两人一起生活后,发现性格不合,很快便以分手告终。

林生说,双方之间虽有《欠条》,但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而是双方恋爱分手后,他被胁迫所写的“分手费”欠条。

林生还说,两人在恋爱期间,所有开销都是他掏钱的,刘艳艳由于收入微薄,每个月工资只1000多元,他有时从银行领现金给她,有时从银行转账给她,从认识到分手在刘艳艳身上的花费 “至少有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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