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女子冒充民警办理进京户口 败露后再行骗终获刑
www.fjsen.com 2012-01-13 16:23   来源:光明网    我来说两句

80后女子冒充公安民警,以能办理进京户口为幌子行骗37万余元,被发现行骗后,为偿还骗取的钱款,又以合作租赁的名义再行骗13万余元。近日,该女子因诈骗罪被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000元。

2009年,被告人宋某租住门某(另案处理)的房子,向门某吹嘘自己在顺义公安局保安公司上班,关系挺多。2009年8月,门某问她能不能办理进京户口。由于把大话都说出去了,如果说办不了会没面子,她当时正好缺钱,想骗门某点钱,于是就答应了。

2009年8月下旬的一天,门某将表妹门女士、朋友刘先生介绍给她见面,让她帮忙为朋友安女士母女办理进京户口。自此至2010年5月,被告人宋某以办户口需要请客送礼为由,先后通过现金和转账汇款的方式骗取门女士30.4万元、骗取刘先生6.6万元。宋某根本没有能力给人办入京户口,遂通过办证的小广告办理了一份假的户口审批表、一张假的户口迁移证、一个假的龙湾屯派出所户口本。门女士去派出所验真伪,发现相关户口本和材料均是假的,遂催宋某偿还给她办户口的钱。为还门女士的钱,宋某之后便以合作租赁真维斯门店名义,使用伪造的合同、收款凭证和收据分三次骗取伊先生13.1万元。伊先生后因联系不到宋某,遂到北京市顺义区国泰商场附近的燕泽洲商城门面店打听,方知被骗,伊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被告人宋某逃跑后被抓获,赃款均已被挥霍。

庭审中,被告人宋某及辩护人对犯罪事实和罪名并无异议,但因被告人认罪悔过,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1000元。

判决后,被告人宋某未上诉。目前,此判决已生效。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