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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春兰:“最受人民喜爱的警察”
www.fjsen.com 2011-01-20 16:04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她12年如一日,串百家门,认百家人,交百家友,知百家情,解百家难,办百家事,唱百家歌,她就是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派出所副所长林春兰。自到基层工作以来,始终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坚持执法为民的公仆本色。

1998年,福州市公安局机关抽调部分干部充实基层一线,林春兰被调到鼓山派出所,当了一名社区民警。她先后在鼓山镇的茶会、福茶、鼓四、湖塘4个村工作过,一干就是12年,熟悉了这里的大街小巷和社区民情。现在不管走到哪里,认识她的村居民都会跟她亲热地拉家常,亲密得像是一家人。

殊不知,林春兰刚来基层时,由于老百姓对治安状况不满意,见了民警也敬而远之。当时,茶会小区治安很复杂,打架斗殴、小偷小摸等案件时有发生。晚上,她和居委会干部查“外口”,楼上楼下走了好几遍,明明屋里有人,就是装聋作哑不开门。为了打开局面,林春兰主动印了警民联系卡(背面印着“有困难找警察,需要帮助可随时拨打我电话”)。不出一个月,几盒警民联系卡就发完了。一天晚上,辖区里一位退休的张姓工程师拨通了她的手机,张工只说有事找她,却又不说什么事。当时正在照料父亲的她马上骑车赶到小区,平时不苟言笑的张工站在小区门口,脸上挂着微笑连说:“好,好。”原来,张工就想检验这张警民联系卡上的承诺是真是假。自此以后,拨打林春兰手机的辖区群众渐渐多了起来,晚上登门入户时房东都能给予积极配合,再也没吃过“闭门羹”。

运输公司大院有一位70多岁的何阿姨,老伴去世得早,何阿姨小儿子受人引诱染上了毒瘾曾被强制戒毒,儿媳离家出走多年,小孙子到了上学年龄还没有报上户口,家庭生活比较清苦。林春兰想方设法把何阿姨孙子的户口给上好了,为她免去了一笔不小的赞助费。林春兰一有空就去何阿姨家做其吸毒小儿子的思想工作,鼓励他树立戒掉毒瘾的决心。现在他在深圳帮人开车,毒瘾也彻底戒掉了。有一天,何阿姨终于忍不住说,春兰,你和我非亲非故,这么帮我,我也没啥好报答你。如果你不嫌弃,我想认你做女儿,行吗?林春兰先是一愣,然后就痛快地答应了。入冬,何阿姨把早早织好的半指线手套给她戴上……有居民对何阿姨打趣道:“春兰姐是你什么人啊?”何阿姨得意地回答:“是我女儿!”

茶会东区居民张家垚已经75岁了,但林春兰的手机号码记得特别清楚,他说:“有困难找警察的承诺,在春兰闺女身上不是空洞的口号。我还发现春兰的手机24小时都保持开机,真是百姓的好闺女。”

福州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指导处处长嵇安子告诉记者,林春兰在帮助居民的实践中不断探索,逐步形成了自己的一套工作方法,并归纳成一个顺口溜:社区警务一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熟悉人口两重点(依靠和服务对象、工作对象),群众工作三字经(诚、实、勤),警务室里四平台(警务示意平台、“派综”应用平台、流动人口办证平台、视频监控平台);提高“两率”五渠道(见警率、满意率),入户访查六要素。

2007年,林春兰所在的警务室被福州市公安局首批以个人姓名命名为“林春兰警务室”。12年的社区民警生活,让她经历了风风雨雨,品味了酸甜苦辣,也享受了付出后带来的充实快乐。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并获嘉奖,先后获得省市“三八红旗手”和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光荣称号;今年初被评选为“福建省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同时获得“省特优人民警察”和荣记个人一等功。2010年3月,林春兰荣获全国公安机关爱民先进模范荣誉称号。(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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