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女童被家暴 妇联主动介入调解变更抚养权
www.fjsen.com 2018-10-24 16:51:48  周玉林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组织相关部门积极调解

中秋节一收假,呈贡区妇联就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事宜。

9月30日上午,由呈贡区妇联牵头,区综治办、龙城街道妇联、城关派出所、街道综治办和祥宇律师事务所组成的联合调解组在龙城街道司法调解室正式为其双方调解。

调解中,呈贡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妇联主席杨莲芝对吴强说:“教育孩子要讲究方式方法,孩子不是你们的私有财产,未成年人保护法有明确规定。你作为父亲要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论孩子监护权归谁,子女永远是你们两个人的。你现任妻子把孩子打成轻微伤,不仅你要承担责任,还要追究她的法律责任。”

“按说你妻子必须在场,鉴于她已经有9个月身孕在医院待产,先口头警告一次,你回去后要对她进行说服教育。孩子被鉴定为轻微伤,是完全可以处罚的。”警官李典对吴强提出警示。

律师刘云霞则告诉双方当事人,打孩子不仅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同时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教育调解,并征得孩子的同意,小女孩的抚养权变更为其母,其父按月支付900元抚养费,直到她成年。朱玲保证本人亲自抚养女儿,读书、生活均不离开她的居住地。

10月8日,龙清华联系了小女孩的班主任杨老师。杨老师确认,孩子已经读书,但是问题较多。昆明市、呈贡区妇联均表示,将联系心理专家对孩子进行心理疏导。

至此,9岁女童被父亲和继母家暴案,在昆明市妇联、呈贡区妇联、龙城街道妇联,以及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得以妥善解决。(文中女童父母为化名)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