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方面 1.关于“专项资金未能专款专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巡视检查要求,自2017年始,省妇联不再向主管的6个公益性社团下拨专项业务经费。经党组会议研究,拟通过直属社团管理机制改革,支持公益性社团开展会务活动。二是机关党委进一步严格党费管理工作,确保党费专款专用。三是厘清福建水之声艺术团与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关系。福建水之声艺术团原挂靠活动中心、在活动中心建立财务专账。2016年7月,省财政厅对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发现“水之声”存在“固定资产误入事业支出”科目的问题,已及时整改到位。2015年11月活动中心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停止“水之声”经费转账及现金报销手续,同时要求“水之声”重新申请独立机构和账户不再挂靠活动中心。2016年7月,“水之声”注册成立了独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具备独立法人和对公银行账号。2017年1月,“水之声”向活动中心正式提出将经费余额转入其独立账户的申请。活动中心咨询有关部门并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将“水之声”活动经费余款353895.5元按规范程序划转至其独立账户。 2.关于“国有资产账物不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整改。2015年12月,活动中心新制定《活动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的日常保管、盘点、年终报表、折旧及报废处理的规范流程。同时对历年所有固定资产情况重新清理盘点、登记存档,建立长效机制。2016年7月,财政厅对活动中心固定资产进行专项审计,指出 “固定资产待报废、盘亏、账务处理误入其它科目”的问题,其中“账务处理误入其它科目”已整改并上报省财政厅等待批复。二是责成海峡姐妹杂志社整改。对于杂志社对已经作为扶贫物品捐出的13.8万元电子设备始终未作账务处理的问题,该社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按照“无偿调拔”处置方式,于2016年12月31日进行了该账务处理。同时举一反三,修订了《海峡姐妹杂志社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对国有资产进行及时有序的登记和管理。 3.关于“资产处置涉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省实验幼儿园、省儿童保育院限时说明情况。2012年,省实验幼儿园按照有关规定,旧园舍拆除工程以自主邀请议标形式确定发包单位,在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参照建筑行业惯例和已有项目做法基础上,以略高于平均值投标单位为优先中标单位;对拆除旧园未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残值评估。省儿童保育院对拆除旧园舍也缺少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单位进行残值评估环节,又因旧园舍为砖混结构,故对参与招标的施工单位进行比选,用以工抵料方式确定中标单位。造成以上工作不规范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两个幼儿园领导对基建业务不熟,缺乏对基建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较多听取专家意见,且新建园舍时间紧任务重,因此没有严格执行规范的程序。党组责成两个幼儿园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制度的学习和理解,规范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同时加强追责问责,对两个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时任省妇联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 4.关于“下属单位违规采购物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省金山幼儿园深刻反省,吸取教训。2013、2015年省金山幼儿园采购大宗物资,未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主要原因是规矩意识不强,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大宗物品的采购要求不了解,对廉洁风险重视不够。党组要求省金山幼儿园进一步强化法律规章、规矩意识、程序意识、廉洁意识,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和岗位责任教育,依法依规进行政府采购物品,加强廉洁风险管控,并对省金山幼儿园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省金山幼儿园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幼儿园《财务工作细则》等制度,明确规定大宗物品采购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进行采购,采购目录内没有的项目进行货比三家。所有的采购项目必须向省妇联机关纪委和分管领导报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