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民政部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
www.fjsen.com 2016-03-01 09:37:52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记者26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已于近日正式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该处隶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是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专门业务处。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有利于建立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协调机制和部门联动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序衔接,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

民政部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拟定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并拟订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开发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系统;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合作项目等。

据了解,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设立后,还将具体承担起成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各地建立党委政府领导的协调机制、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功能以及协助国务院开展专项督查等工作。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