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交流纳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
中欧人文交流呈现新亮点
中欧人文交流呈现新亮点
本报消息 2014年9月6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第二次会议在钓鱼台国宾馆芳菲苑千人大厅隆重举办。中欧妇女交流被纳入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成为中欧人文交流的一个新亮点。 人文交流——中欧友好关系的“第三支柱” “国之交在于民相亲”,“人之相知,贵在知心”,“以心相交,方能成其久远”。当今世界,人文交流已成为对外关系的重要基础,是国与国关系发展中极为重要的桥梁和渠道,对消除认识差异、增进互信和友谊、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2011年5月,欧洲理事会主席范龙佩访华期间,中欧领导人就加强中欧人文交流达成一致意见。2012年2月14日,在第十四次中欧领导人会晤上,双方领导人正式宣布同意建立中欧高级别人文交流对话机制。2012年4月18日,机制首次会议在布鲁塞尔举行。时任国务委员、现任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担任中方主席,欧盟委员会教育、文化、语言多样性及青年事务委员瓦西利乌担任欧方主席。机制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目标是增进中欧民众间的理解与互信,促进中欧文明互鉴,尊重和包容对方的文化传统和发展道路,为中欧关系的发展奠定牢固的社会基础和民意基础,为建设二十一世纪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作出积极贡献。 机制的成立得到中欧政界、学术界、教育界的高度重视和热烈欢迎。两年来,双方在教育领域围绕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语言合作开展了系列活动,如设立“中欧高等教育交流合作平台”,就高等教育中双方共同感兴趣的主题进行政策对话等;在文化领域,双方主要开展文化艺术以及视听、媒体的交流;在青年领域,以青年参与、青年创业和青年组织发展为重点,开展青年学生、青年创业者等的交流合作。人文交流与合作已逐步成为中欧关系的重要基础,与政治关系、经贸合作一起被视为构成双方关系的三大支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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