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福建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洪芹
12月18日,吴洪芹在福建省妇联十一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上当选为福建省妇联主席。会后,本报记者第一时间对吴洪芹进行了专访。
记者:福建省委省政府对妇联工作高度重视。本月初,福建省委书记尤权在听取妇联工作汇报后到省妇联调研。作为省妇联的新领头人,请您谈谈新形势下,省妇联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吴洪芹:在全国各级妇联组织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热潮中,从福建省委对妇女工作的关心、重视、要求与期望中,我深深感受到党中央对妇女事业和妇女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深深感受到福建省委对妇女工作的坚强领导和关心支持,深深感受到妇女事业承载着重托和使命。可以说,促进平等、全面、可持续发展的妇女事业,是关系国家民族未来的神圣事业,是与每个人、每个家庭息息相关的美好事业。因此,我深感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的光荣与责任。
记者:您的工作履历丰富,曾在高校当过教师,在国务院侨办历任多个部门的司长,在武汉市挂职市长助理,在漳州市担任市长。现在,您将如何带领全省各级妇联开展具有特色的家庭工作?
吴洪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这关系到家庭和睦,关系到社会和谐,关系到下一代健康成长”。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积极促进家庭和谐幸福,是党交给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我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妇女是家庭的主角。家庭稳定了,社会就和谐了。所以,妇联为妇女服务、为家庭服务,其实就是为社会服务。所以家庭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妇联应该通过实事化、项目化、制度化来推进家庭建设,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家庭美德、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
福建省妇联提出把2014年作为“家庭建设年”,以促进家庭道德建设、家庭教育工作、家庭文化建设为核心,集全会之力深入研究、深入推进,把家庭建设作为各级妇联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民生工程和重要抓手。我们拟针对当前家庭建设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各类家庭的不同需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家庭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家庭工作部门职责,建立家庭工作社会化机制,深化家庭教育行动计划、五好文明家庭创建计划、幸福婚姻计划和网络家庭服务计划,推出服务家庭十大民生事项,初步设想内容包括:实施“家有好女”公益宣传,评选慈母、孝女、贤妻和五好文明家庭,启动家庭道德系列公益大讲堂,建立覆盖城乡的家教服务站,成立全省家教讲师团,建设网络家庭服务平台,成立家事法庭,创建平安家庭,实施婚前辅导,开展婚姻家庭理论研究等,引导广大妇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妇女增强家庭责任,当好慈母、孝女、贤妻,帮助孩子形成美好心灵和健全人格,促进儿童健康成长,以良好的家庭美德促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从而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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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洪芹当选省妇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