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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支招”推进“幸福婚姻计划”
www.fjsen.com 2012-09-14 16:55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9月14日上午,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在省政协召开“推进幸福婚姻计划”座谈会。省政协提案委副主任陈培昭主持会议,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妇联巡视员林文秀,省法院副院长谢开红出席会议。部分省政协委员,省民政厅、省妇联的相关同志和新闻工作者参加会议。
  
  会上,省法院、省民政厅、省妇联分别汇报了今年十届五次政协会议上林文秀委员提案“开展幸福婚姻计划”的办理落实情况。省法院专门对2009年以来全省法院婚姻家庭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调研,并研究制定了《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指导性意见》;省民政厅指导各级婚姻登记机关加强标准化建设,将婚姻辅导纳入《婚姻登记服务规范》,并举办首届婚姻登记颁证员大赛;省妇联加强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建设,注重发挥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作用,开设“幸福婚姻讲堂”,实施婚姻家庭辅导项目,并与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婚姻家庭矛盾调处机制,加强婚恋辅导,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与会的省政协委员王华伟、杨阳、杨轶琴、王国萍、覃晓青等纷纷对开展“幸福婚姻计划”作了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关系如何直接影响到家庭和谐、子女成长、社会稳定,实施“幸福婚姻计划”很有意义。委员们分别就加强正确婚恋观的宣传引导、进行婚前培训、传授处理家庭关系技巧、借助媒体和社会力量进行婚姻家庭问题辅导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省政协社法委副主任、省妇联巡视员林文秀对各单位、各部门和政协委员对实施“幸福婚姻计划”的重视和支持表示感谢。她指出,实施“幸福婚姻计划”是一个需要多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系统工程,希望各部门进一步提升认识,共同努力把这项工作长期延续下去。 一要深入调研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问题,如当前的婚恋价值观、家庭伦理道德观、家庭暴力现象及《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妇女的影响等等。 二要通力合作,法院、民政、妇联及司法、卫生、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协力推进。三要舆论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和家长学校作用,宣传文明进步的婚姻道德观,提升夫妻特别是年轻夫妻的道德法律素养以及调适婚姻家庭关系能力。充分利用婚姻家庭指导中心、婚姻登记窗口和社会组织等开展指导服务,特别是要关注留守流动新生代婚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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