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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女高管套现700万被判5年 称帮丈夫经营公司
www.fjsen.com 2012-08-06 12:59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董某和张某被带出法庭摄/记者曹博远

套现700万外企女高管受审被检方指控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5年有期徒刑后又提起上诉

本报讯中年女子董某原是一名外企高管,却在丈夫的授意下,帮丈夫的公司经营刷卡套现业务,在近半年套现700余万元。

记者上午获悉,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案。

今年39岁的董某经过多年打拼,成为知名外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市场部经理。2010年10月,董某的丈夫许某在建外SOHO租房开办公司。一个月后,许某交给董某3台POS机,并告诉她一条“生财之道”,即刷卡套现。

实际上,许某经营的这家公司没什么正当业务,主要从事刷卡套现。从2010年11月开始,在许某的授意下,董某和该公司雇员张某开始了刷卡套现的非法经营,每笔业务收1.5%-2.5%的手续费。

当时许某正在国外学习MBA,公司每次刷卡后,许某都会在境外把公司账户上的钱转入他个人名下的银行卡,再转入刷卡人的账户。

2011年4月,银行监测到涉案的3台POS机消费记录不正常,便将POS机收走。随后,许某又申领到4台POS机,继续刷卡套现。5月4日,侦查员在丰台区某小区将张某抓获,并于当天在董某的办公室将其抓获。

经查实,2010年11月至2011年4月期间,张某伙同董某通过使用持卡人的信用卡在POS机上进行虚假交易的手段,先后为他人套取现金共计707万余元,并从中获利约8万元。

该案在开庭审理时,董某和张某均表示认罪。董某说她白天在单位上班,下班后整理套现账目,只有在张某不在时,才由其办理刷卡套现。

董某表示,她觉得自己只是在帮助远在国外的丈夫经营公司,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犯法。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和张某违反国家规定,使用从银行申领的POS机,以虚构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判处张某和董某有期徒刑六年和五年。

一审判决后,董某和张某均不服,提起上诉。该案二审在二中院开庭时,董某和张某当庭表示认罪,并提出有重大立功表现,要求法院从轻处罚,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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