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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幸:保护妇女合法劳动权益不能只依靠法律法规
www.fjsen.com 2012-01-06 09:31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政府应予补偿

因此,要切实保护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政府不能仅仅是靠相关的法律法规,单有“空头支票”而不落到实处,不但无法保护妇女,反而显示了法律的无用和政府的无能。所以我们应该做的,是要在政策上鼓励企业招聘女职工,要对小微企业减费减税以便让更多的企业能生存和发展,要让企业因招收女职工而得到经济上的好处,要保证企业不因招收妇女而蒙受相关的“亏损”。在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应由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偿,甚至让政府负责支付女职工生育期的工资和福利。我国近年每年税收都保持了30%以上的增长,税收占GDP的比重也由2000年的12%飙升到现在的20%。国家收税如此之多,政府应该而且完全有能力担负起女职工生育期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样既保护了生育期妇女的合法权益,也减轻了苟延残喘的中小企业的负担,还减少了政府的执法成本,是一种共赢的保护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平衡企业与女职工之间的矛盾,真正把保护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落到实处。  

作者系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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