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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3岁女友发生性关系 她自愿与否均属强奸
www.fjsen.com 2011-08-04 07:09  涂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8月4日讯(见习记者 涂传之 实习生 洪银玲 通讯员 邱金海)

8月2日 惠安县人民法院

16岁的阿兵(化名),打工时带了个13岁的女徒弟小肖,相恋仅1个月,阿兵将其强奸。在泉州台商投资区某工厂打工时,两人住进“夫妻宿舍”,阿兵又先后两次强奸小肖。

前后共发生6次性行为,小肖承认两次是自愿。但惠安法院审理认为,阿兵明知对方未满14周岁,不论自愿与否,均属强奸。

事件打工相恋仅一月 他强奸13岁女友

去年2月,贵州少年阿兵在浙江诸暨市一家包纱厂打工,被车间主任安排了一个徒弟,13岁的湖南少女小肖。

两人很快相恋。3月下旬某晚,阿兵敲开小肖的宿舍门,进门后将她按倒在床,不顾哀求,强行发生了性关系。之后,阿兵要求小肖同自己一同前往泉州打工,并威胁如拒绝便要砍人。

去年10月,两人来到泉州台商投资区一轻工厂。当晚,阿兵便向工厂的宿舍管理员要了一间“夫妻宿舍”,再次强行与小肖发生性关系。一次,阿兵强行与小肖发生性关系后,两人起了争执。次日,小肖报警,民警将阿兵抓获。

之后在警方询问中,小肖承认其中2次为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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