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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www.fjsen.com 2011-07-26 10:56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人民网北京7月26日电 近日,中宣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的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本项表彰活动自1988年由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发起,1988年、1990年中宣部和公安部联合召开全国人民群众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先进分子表彰大会;1993年至2006年,中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和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联合举办了八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和先进分子评选表彰活动。十届表彰活动共表彰奖励了白雪洁、殷雪梅、常素丽、艾尼·居买尔、徐伟等1007名先进个人,为提倡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出席表彰大会,并作重要讲话。在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20多年的努力运作,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已成为见义勇为领域最具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活动。

本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评选标准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特别突出的;不顾个人安危、积极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作出突出贡献的;在自然灾害面前,为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排险、积极抢救,事迹特别突出的;有其他见义勇为行为,事迹特别突出的。

活动主办单位负责同志联合组成“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组织领导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全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办公室设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负责审核参评资格,提出初评意见等评选表彰活动日常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相应成立由见义勇为工作主管部门牵头,宣传部、综治办、公安厅、工会、团委、妇联、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等部门参加的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级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的审核推荐、宣传发动等项工作;军队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候选人的审核推荐等工作由解放军总政治部负责。

本次活动将评选出全国见义勇为英雄10名(含英雄集体),全国见义勇为模范50名(含模范群体)。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10万元人民币,牺牲的英雄追加10万元慰问金;获得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的,共奖励20万元人民币,英雄群体中牺牲的个人,追加10万元慰问金;获全国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5万元人民币,牺牲的模范追加5万元慰问金;获得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的,共奖励10万元人民币,模范群体中牺牲的个人,追加5万元慰问金。

各地的推荐候选人由省级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委从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期间涌现出来的见义勇为人员中审核、筛选;2011年底,全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审核典型事迹材料,确定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模范(群体)候选人,并将候选人事迹刊登在相关媒体上,面向全国公示,发动公众投票;2012年3 月1日前,全国见义勇为评选表彰委召开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审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投票。按照评委投票率占30%与公众投票率占70%的权重相加,计算出每位候选人(群体)的总得票率,按照总得票率高低,确定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模范(群体)名单;2012年5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

为进一步提升这一公益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从本届开始本次活动的举办单位新增加了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奖励金额与上届相比有很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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