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形色色的“假离婚” 除了因为房子、孩子,近年来,办理“假离婚”的原因可谓五花八门。 孙女士家在北京,她的丈夫在证券公司上班。孙女士几年前从单位辞职,打算创业。到相关部门办理注册手续时才被告知,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家属不能再另行从商。 “我注册的是教育公司,打算办幼儿园,跟老公的证券公司其实没有任何关联,但就是不行。”孙女士无奈地说,自己工作都辞了,不能因此赋闲在家。 孙女士和丈夫商量后,两人办理了“假离婚”,注册手续才顺利办了下来。 “不敢告诉父母,他们要知道了肯定特别受打击。”孙女士说,“假离婚”之后,考虑到将来还要买学区房,两人也没有急着办理复婚手续,一直到现在。 “我们感情还好,生活也没有受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最担心的还是双方父母知道,离婚证件都藏得严严实实的。”孙女士说,等买了房子抓紧复婚。 但有时候,结果并非如己所愿。 在二胎政策出台之前,程女士与丈夫计划好要生二胎。为了规避政策不被处罚,婚龄15年的他们办理了“假离婚”。没过多久,第二个孩子顺利出生。 达成目的后,程女士和前夫有好几次计划过复婚。第一次,刚好碰上住房限购政策,他们为了买房,搁置了复婚计划;第二次,反腐之风盛行,程女士是个比较富裕的生意人,丈夫在国企工作,她担心别人会误以为她的财产是丈夫转移的灰色收入,为了不引起误会,复婚再次被耽搁;第三次,赶上第二个孩子要入学,学区房需要相关证明表示孩子是独生子女,复婚计划再次搁浅。 “后来我们之间的裂痕越来越大,就没有兴趣复婚了。”程女士说。 程女士回想:“其实,‘假离婚’时已经有一些裂痕,但是如果没有离婚,我们还是可以过下去的。我们的婚姻走到现在,固然有我们自身的原因,但是制度设计不合理,加速撕裂了本来就不稳固的婚姻。” 程女士的故事并非个例。不少夫妻一开始“假离婚”都是为了子女和整个家庭过上更好的生活,没想到,“假离婚”时“感情不和”的借口,最终成为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