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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前,用人单位这些“信号”要注意
www.fjsen.com 2017-07-12 11:17:10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信号六:以个人账户、现金、微信或支付宝等形式支付工资

小钱毕业后入职某建筑工程公司。由于工作中常有出差、派驻项目现场的需求,经常需要报销差旅费、预支备用金。建筑工程公司以方便员工、快捷报销、灵活管理为由,以财务、出纳或其他个人账户,甚至是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小钱支付工资、差旅费报销款、项目备用金等各项款项。

工作半年后,小钱在工地意外受伤,但是由于建筑公司没有为小钱交纳社会保险,小钱无法申报工伤、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无奈之下,小钱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建筑公司间存在劳动关系,以期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案件审理过程中,建筑工程公司主张与小钱之间并无劳动关系,而小钱仅能提交私人间转账记录、微信及支付宝转账记录为证据。虽然最终法院依法认定了双方间的劳动关系,但不正规的工资支付方式确实为小钱的维权造成了一定阻碍。

□ 法官提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有完备的财务制度,以公司账户支付工资、报销款、备用金等款项,不应将公司资金与法定代表人、股东私人账户财产混同。但实践中,确实有部分企业财务管理混乱,未将公司资产与法定代表人、股东的私人账户相分离,以私人账户或以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工资。一方面,该行为使得劳动者的工资支付主体“隐匿化”,对查明双方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制造障碍;另一方面,该行为常导致公司账面资金不足,给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带来阻碍。

除了以上“信号”外,广大应届毕业生还需要警醒的其他常见“信号”有: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收取身份证、驾驶证,收取押金、担保金,要求出资参股,要求挂名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求签订合伙协议等。

但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公司是处于发展变动状态中的市场主体,因此上述某一类“信号”的存在,并不必然说明公司资信不良,经营状态不佳。广大毕业生不应生搬硬套,也切莫杯弓蛇影,而应结合多方面因素,对公司的资信情况、发展前景作出合理判断。

(作者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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