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两个未成年男女当上父母 谁来抚养新生儿闹纠纷
www.fjsen.com 2016-12-15 09:58:08  陈佩珊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小强与小晴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根据《婚姻法》规定,他们对孩子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婚姻法》中还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调解员将以上法律条款详细讲给双方听,并指出,小强和小晴应共同抚养孩子。

但小强与小晴均未满18周岁,都无稳定工作。调解员又援引《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告知双方,在小晴和小强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小晴和小强的父母应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

“希望你们帮忙承担一部分费用,每月2000元,3年就可以。”阿琴说,3年后自己就退休了,到时候养孩子问题不大。经调解员沟通,小晴的父亲也松了口,表示愿意负担奶粉等费用。

“能不能按月支付?”调解员向小晴父亲询问,问题迟迟没有答案。现场,调解员注意到,小晴看都不看孩子一眼。调解员当即提议孩子太小,由亲生母亲抚养最合适。对于该方案,阿琴表示,若孩子由小晴抚养,自己不仅可以每月拿出2000元做抚养费,小晴还可以住到家里。

2个多小时后,小晴及其父母答应接下来3年,每月按时向阿琴支付2000元。阿琴也表示,小晴及其父母随时可以看小孩,他日若小晴愿意亲自抚养,也可随时提出,届时她将代替小强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