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媒体关注 > 正文
泉州百余个“爱婴哺乳室”建成 缓解公共场所哺乳尴尬问题
www.fjsen.com 2016-08-04 11:08: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泉州市妇幼保健院产科门诊的孕妇学校开设专题讲座,向准妈妈们提供母乳喂养有关知识。

相关新闻

百余个“爱婴哺乳室”建成 缓解公共场所哺乳尴尬问题

本报讯(记者郭雅莹)鼓励母乳喂养,离不开公共设施的保障。日前,记者从市卫计委了解到,泉州已在全市范围内建成100多个“爱婴哺乳室”,进一步缓解了哺乳期妇女公共场所喂奶的尴尬。

这100多个“爱婴哺乳室”主要分布在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场、大型商场、汽车站、动车站等公共场所,配备冷暖空调、哺乳椅、婴儿尿布替换台、温奶器和洗手池等设施。

昨日,记者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候机厅看到,为了迎接“世界母乳喂养周”,原来的母婴室已经全面升级为“爱心妈咪小屋”,不仅配备了沙发、电视、冰箱、婴儿床、婴儿车、消毒柜、玩具、婴儿护理台、冷热水洗手台等设备,还特别配备了吸奶器、温奶器和纸尿布等物品供妈妈免费使用。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为哺乳期妇女提供私密空间,我市将继续在全市规模较大、育龄妇女较多的工业区及企事业单位设立“爱婴哺乳室”,为哺乳期妈妈提供方便。

保障母乳喂养,今年——

32家医院申请“爱婴医院”复核

本报讯(记者郭雅莹)昨日,记者从市卫计委获悉,随着医疗机构倡导母乳喂养的意识逐步加深,今年,我市共有32家医院申请参加国家卫计委开展的“爱婴医院”复核工作,数量与去年相比多出足足两倍。

“爱婴医院”复核是国家卫计委于2014年启动的一项针对原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医疗机构而开展的标准复核工作,旨在进一步保护、支持和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爱婴医院标准(2014版)》中,不仅明确了“严禁医疗机构及其人员推销宣传母乳代用品;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两个一票否决指标,还就提倡母乳喂养提出了严格要求——

医务人员要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孕产妇;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近3年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据了解,去年,泉州已有11家医疗机构通过复核,包括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泉州市中医院、泉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泉港区妇幼保健院、泉州台商投资区医院、晋江市医院、晋江市妇幼保健院、晋江市中医院、南安市妇幼保健院、安溪县妇幼保健院、永春县医院。

□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文/图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