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里,工作人员整理妇女维权室的卧具。记者 肖雨杨 摄 作为家暴受害人临时庇护场所,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却没有想象中忙碌 编者按 3月1日起,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伴随着新法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设立反家暴庇护中心等预防、处置家庭暴力的重磅措施进入人们视野,这些措施如何落地,将给家暴受害者带来怎样的保障,反家暴还面临着哪些难点?——今日,我们特别为您推出一组相关报道。 调查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下称《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要求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实际上,在成都,这样的庇护场所早已存在,由成都市救助站与成都市妇联联合设立的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便承担着这一功能,被誉为反家暴“安全岛”。中心为受救助妇女提供临时生活救助、心理抚慰和法律援助等。然而,该中心成立10年来,却仅救助30余人次家暴受害妇女。 什么羁绊住了家暴受害者进入该中心的步伐?进入这个中心后求助者能够得到什么帮助?中心未来还将有什么变化? 【现场】 温馨“彩虹之屋”空闲 受家暴妇女不自主救助 两张整洁的大床、摆放着熊猫玩偶的梳妆台、绘有花草树木的墙壁……专为家暴受害人员设置的“彩虹之屋”,比救助站中其余的寝室,多了些温馨。在这里,除了布置温馨外,日常用品也是一应俱全。从洗发水到女性内衣裤,甚至卫生巾都能在房间里找到。 目前,妇女维权救助中心共有3个房间,1个房间专门为妇女准备,2个房间为未成年人准备。这些房间的名字叫“彩虹之屋”。“就是希望她们能够雨后见彩虹,未来的生活越来越好。”成都市妇女维权救助中心负责人罗莉表示。 尽管彩虹小屋很温馨,但很少有人员入住。“受传统观念影响,受家暴的妇女基本不是自主前来救助,而是由于突发情况造成生活没有着落后来到保护中心。”成都市救助站救助管理科副科长张俊介绍,这些妇女进入中心时大多情绪低落、忧郁,部分妇女身体上有明显伤痕。 除了妇女来到救助中心寻求帮助,受到家暴的小孩、老人也有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的。而在《反家暴法》中,也明确提出,男性也可能是家暴受害者,那么男性可以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吗?罗莉表示:“只要是家暴受害者,不分男女老幼,都可以来到救助站寻求帮助。今后我们将设置男性的彩虹之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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