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全国妇联举办反家庭暴力高层倡导会议
www.fjsen.com 2014-11-25 10:42:50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王春霞 发自北京 11月24日上午,在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前夕,全国妇联召开反家庭暴力高层倡导会议,旨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交流经验、凝聚共识,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早日出台。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内司委委员赵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汉民、中国残联副主席王乃坤、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郭军、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汪鸿雁出席会议并即兴发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谭琳主持会议。

宋秀岩在讲话中表示,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和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国务院法制办和与会各部门及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我们要不断凝聚共识,积极推动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她指出,要充分认识反家庭暴力立法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一方面,要抓住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利契机加快推进反家庭暴力立法进程,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展示中国法治国家形象。家庭暴力是违法犯罪行为,影响社会治安、破坏家庭和谐、危害下一代健康成长,必须通过立法为公权力保护受害人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明年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20周年,也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20周年,希望在这个重要节点上,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作为国家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以及中国政府落实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承诺的重要进展。

宋秀岩希望,与会各部门能从四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凝聚反家庭暴力的共识,积极推动反家暴立法的进程。一是统一认识,重视立法。要打破千年历史和文化关于家庭暴力是家务事的观念,充分认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是受害人保护的现实需要,是社会的期待,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二是相互配合,支持立法。反家庭暴力立法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要从法治中国的高度认识立法的重要性,并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不推诿,讲配合。三是积极作为,参与立法。妇联组织要同其他人民团体一起,按照四中全会有关立法协商的要求,组织服务对象有序参与反家庭暴力法的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共同努力,推动立法。要高度关注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后的社会反响,引导社会舆论,鼓励社会参与。全国妇联愿意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携手,着眼大局、谋求共识,积极推动这部法律早日出台,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远离家庭暴力的侵害,减少社会问题和社会犯罪,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全面推进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我们积极的贡献,让千千万万个家庭更加和谐幸福!

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特别为本次会议制作的《中国反家暴纪事》专题片,央视社会与法频道制片人、反家暴领域的专家们分别针对家庭暴力的形式和危害、反家暴立法的目的、原则和重点等进行了点评,来自湖南、江苏、福建的妇联、公安、法院代表分享了基层反家暴的工作经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国老龄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单位负责立法和法制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代表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