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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将新时期家庭工作融入“美丽厦门”建设
——厦门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
www.fjsen.com 2014-10-20 14:41:0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 本报记者 吴军华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新时期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家庭工作科学化水平。

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表示,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意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家庭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家庭应有的社会功能以及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在《意见》的“四大工程”中,厦门市妇联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融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中,引领广大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民生福祉为重点,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动力。

在家庭美德工程中,力求家庭美德知晓率达85%以上。结合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好母亲、好女儿、好妻子、好父亲、好丈夫、勤廉贤内助等推荐宣传活动,传播家庭道德正能量;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城乡“妇女之家”“女职工周末学校”等为平台,积极拓展群众参与家庭道德实践的渠道,提高全市广大家庭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不断丰富美丽厦门的文明内涵,力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创建率达90%以上。

在家庭教育工程中,分期分批轮训家庭教育骨干,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市、区100%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讲师团,镇、街100%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推动社区、农村结合实际创办家长学校,使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达90%以上,农村家长学校建校率达75%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建校率达100%;依托鹭江讲坛、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家长学校、女性大讲堂、市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各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结合各自实际,将“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与“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有机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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