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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关注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的通知
www.fjsen.com 2013-09-04 09:53   来源:中国女网    我来说两句

积极主动作为,更好地发挥妇联组织在“四个保护”中的作用

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对儿童要实施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各级妇联组织要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与妇联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主动作为,在“四个保护”中发挥作用。

一要坚持源头参与司法保护。坚持不懈地推动法律法规的修改,推动地方儿童权益保护规定的完善,推动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的建设,推动加大对侵犯儿童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解决危害本地儿童安全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儿童的根本利益。

二要积极配合学校保护。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妇联等有关部委联合出台的规定和意见。发挥各级各类家长学校的作用,对广大家长、儿童,特别是留守流动儿童开展相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的能力。及时总结推广家校联系的典型经验,探索建立社区家长学校与学校家长教育密切配合的渠道,构筑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保护网络。

三要主动做好家庭保护。将“关注女童安全、促进儿童保护”作为“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深入社区,深入家庭,发放宣传资料,普及儿童权益保护法规,传播儿童安全理念,提高家长防范意识和保护能力,帮助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四要努力推动社会保护。要发挥各级妇女儿童维权协调机构的作用,优势互补,密切合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儿童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要发挥妇联组织12338维权热线、社区妇女之家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阵地的作用,为受伤害儿童及家庭提供咨询、转介和心理援助等多元服务。要利用好妇女报刊、杂志、网络等各类媒体,开展保护儿童权益的舆论宣传和知识传播,抨击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要依托妇联所属的妇女儿童基金会开展“守护儿童”慈善公益活动,搭建便于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儿童权益保护网络平台,以公益广告、宣传画册、口袋小书等形式,为妇联组织面向社区和家庭开展工作提供实用教材,建立救助基金,重点为受伤害儿童及家庭提供心理援助和其它救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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