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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妇女维权“三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福建省妇联探索参与社会管理新路子
www.fjsen.com 2013-09-03 10:30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2011年以来,福建省各级妇联全面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制、妇女议事制、妇女互助制(以下简称“三制”),不仅积极引导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也提升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的能力,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服务妇女发展的有益载体。9月2日,福建省妇联副主席王秋梅向记者介绍了近日召开的福建省妇女维权“三制”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推进会情况。

她告诉记者,“全省累计成立妇女议事会1.3万个,妇女互助组1.7万个,今年上半年信访代理/协理案件1.1万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妇女信访代理制:妇联干部代跑腿反映问题

取得上访群众的信任,由妇联信访代理员代替信访群众跑腿反映问题,减少妇女群众无序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是解决群众上访找不到门、访不到人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也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最佳途径。

在莆田市妇联,记者采访到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黄某(女)与吴某(男)于3年前登记结婚。然而,婚后吴某经常赌博夜不归宿,结婚才一个月,黄某便搬回娘家居住,经济生活各自独立。但吴某恶习不改,导致夫妻感情破裂,黄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期间,债权人吴某某向法院起诉,要求黄某偿还吴某单方所借的21万元借款,法院一审判决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黄某与吴某共同偿还。与此同时,黄某再次收到法院传票,通知她参加吴某另一起债务纠纷案件。黄某除了要面对失败的婚姻之外,还要偿还不断产生的巨额债务。

莆田市妇联副主席陈念禧了解黄某情况后,耐心疏导,阐明法律,解开上访者的心结,并决定亲自代理这起信访案件。黄某看到妇联干部为她的事情如此操心,便主动提出与妇联签订离婚诉讼、债权债务纠纷3份《信访代理协议书》,并保证在妇联代理期间不到各政府部门上访。

案件受理后,信访代理员先着手代理离婚诉讼,在确认黄某与吴某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希望法院判决双方离婚。2012年3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紧接着,信访代理员引导当事人向莆田市中院就夫妻共同债务提起上诉。在案件二审期间,信访代理员一边让黄某提出借款笔迹形成时间的司法鉴定,指导她收集吴某赌债的证据,一边与市中院协调,说明吴某的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经过信访代理员多次奔波,市中院终审认定借款为吴某个人债务,由吴某单方偿还。拿到判决书时,黄某喜极而泣,“没想到市妇联领导亲自代理我的案件,不仅解决了离婚问题,还帮我讨回了债务公道。”

“莆田市妇联‘妇女信访代理制’的倾情接待环节、专业代理环节、心理疏导环节都在这个案例上得到了体现。”福建省妇联权益部部长袁素玲认为,妇女信访代理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社会隐患,化解信访问题,实现了信访接待、普法宣传、健康咨询、心理疏导的一站式服务,满足了当事人的信访需求,促进了社会的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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