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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爱心代理妈妈”行使“合适成年人”权利
www.fjsen.com 2013-05-02 14:4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近日,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14岁的少年史某接受了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的讯问,与检察官同来的还有桥西区妇联找来的社区干部赵丽荣。讯问前和结束后,赵丽荣会温柔地与小史攀谈,告诉他未来的路还很长,要好好地反省自己,改过自新。讯问时她静静地陪坐在一边。因为有了赵丽荣的“参与”,小史消除了恐惧、焦虑,整个讯问过程变得理性而又温情。

在妇联这边,赵丽荣被称为“爱心代理妈妈”;在检察院这边,赵丽荣是“合适成年人”,行使法定代理人的部分权利。这是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第二次邀请“爱心代理妈妈”暨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讯问涉罪未成年人。今年“三八”妇女节期间,桥西区检察院和桥西区妇联率先在全省正式签署《关于落实检察阶段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联手推出由“爱心代理妈妈”担任合适成年人的举措,组建“合适成年人”库,目前已有教师、社区干部、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等20人。

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于恺告诉记者,几年来,桥西区外来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日益增多,很多外来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由于法定代理人有时不愿或不能及时到场,使法律赋予的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的权利得不到落实。

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被讯问和审判时,法定监护人无法或不宜到场的情况下,必须有一个合适的成年人在现场,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协助其与审讯人员沟通,同时监督审讯人员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行为。到场的合适成年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为切实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特别是外来未成年人诉讼权益,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2013年初,区妇联联合区检察院率先出台了《关于落实检察阶段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充当合适成年人“爱心代理妈妈”的工作内容、具体程序、权利义务、组织管理等。一方面有效地监督检察办案环节,另一方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精神上的抚慰和教育。

据了解,桥西区检察院将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可以挽救的未成年人实施“附条件不起诉”规定,试行固定“爱心代理妈妈”暨合适成年人一对一地进行帮扶。婚姻家庭心理咨询师刘飘萍日前被指定对一个未成年人进行长期帮教,她说:“每一个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对这样的孩子家庭冷漠或无力不管,社会不能不管。我会尽我最大努力,来让迷途的孩子回到正常的轨道上来,做一个自食其力对社会有用的人。”(本报记者 周丽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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