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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出实招保障妇女权益:不能空谈男女平等
www.fjsen.com 2013-03-28 11:05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张黎明委员:

推进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

全国政协委员张黎明是全国妇联组织联络部部长,各地的调研走访经历让她深入了解到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昨天、今天。

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状况,历来都是衡量其政治地位、社会地位的重要标尺,是提高我国妇女参政议政水平的基础。张黎明介绍说,2010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1/3以上”。

张黎明认为,虽然截至2011年底,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善,但这些数字和比例的提升,与农村妇女所占人口比例、与农村妇女发挥作用程度仍不成正比,其所面临的严峻挑战可概括为:参与机制不健全,参与环境还不够优化,农村妇女参与自治的热情不够且参与能力有待提升,参与自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强化。

“面对问题,要怎么办?”张黎明委员表示,要完善政策法规,建议政府部门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实施办法,分解、量化、细化目标,制定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实现;采取特别措施,继续总结推广河北、河南等地开展的专职专选、定位产生、落选定补等办法,使其制度化;加强教育培训,将女代表、女委员的培训纳入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的整体培训计划中,同时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培训;强化督促检查,对各地实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情况,尤其是农村妇女参与自治的状况进行督察;实施村官战略,鼓励女大学生参与村务管理。

曾蓉委员:

不能空谈男女平等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切实保障妇女权益》,这是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纤维检验局局长曾蓉结合她所分管的民革四川省委妇女委员会相关工作,并率队开展相关调研后形成的。

中共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报告,温家宝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切实保障妇女权益”,这标志着我国社会文明的更加进步和发展。曾蓉委员说,在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妇女地位得到明显提升,体现在受教育程度、保健状况、社会保障等方面,但问题和挑战也不容忽视。

“中西部地区妇女平等受教育年限较东部地区低;男女两性劳动收入差异较大;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存在障碍,其任职比例远远低于男性;性别歧视现象仍存。”曾蓉委员表示,上述问题的彻底根除,既要靠妇女群众的奋斗和努力,更取决于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

为此她建议,营造妇女发展的优良环境,各级政府应将性别意识纳入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及评估过程中,努力消除不利于妇女发展和地位提高的障碍;重视对贫困妇女的社会支持,从公共资源配置等方面加大扶贫力度,建立长效帮扶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培训,提高就业技能,使贫困妇女在参与小康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与时俱进;重视监测评估,增强妇女发展工作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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