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山东确定三月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
www.fjsen.com 2013-02-22 14:42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记者姚建 发自济南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在全省掀起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热潮,按照省妇儿工委第十六次全体成员会议的部署要求,山东省确定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月活动。

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盛巧俐告诉记者,党的十八大第一次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党代会报告,为新时期妇女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在宣传月中,山东省将重点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社会性别理论,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重要意义和取得的成就;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及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宣传妇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宣传优秀妇女典型。

盛巧俐说,各级妇儿工委和有关成员单位将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紧紧围绕宣传月主题,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精心策划宣传内容和形式,有重点地进行宣传,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山东省将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形成宣传声势;充分发挥讲师团和专家学者的作用,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研讨和到基层宣讲等形式,进行深入宣传。并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渗透力,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知晓率和国策意识。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