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外来妹"未婚生子男方拒付养儿钱 获调解后讨回
www.fjsen.com 2012-01-12 17:13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绍波图
绍波图

来沪打工的“外来妹”小舟偶然结识了某知名企业白领小赵,两人未婚生有一子。此后,小赵非但不愿和小舟结婚,反而连孩子的抚养费都不愿支付。无奈之下,小舟将小赵诉至法院,在虹口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老娘舅的倾力调解下,终为小舟讨回了养儿钱。

2009年,小赵与朋友到某酒店聚餐,其间结识了在该酒店打工的小舟。此后,小赵多次约小舟出去吃饭、旅游,不久,两人便以男女朋友关系同居。正当小舟为自己找到一个好的归宿而高兴时,小赵突然提出分手,而此时小舟已经怀孕。小舟多次联系小赵要求结婚,小赵一直予以回避。孩子生下后,小舟再次找到小赵,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可小赵不但置之不理,而且一口咬定孩子不是他的。走投无路的小舟只得将小赵起诉至法院。针对小赵矢口否认是孩子父亲的情况,法官根据小舟的申请,依法委托司法鉴定部门进行亲子鉴定,证实了小赵与孩子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并依法判决小赵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孩子年满18岁。

然而,小赵在支付了一年多的抚养费后,便不再支付,小舟只得再次求助于法院。根据小舟的意愿,法院将纠纷交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小赵拿出一张小舟手写的收条,声称已经一次性付清了所有的抚养费。一边是拿着收条的“负心男”,一边是独自抚养孩子、还要为生计奔波的“外来妹”,接手该案的老娘舅决定为小舟讨回公道。老娘舅一方面与虹口区妇联联系,由妇联对小舟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另一方面与法律援助中心联系,为小舟申请执业律师提供法律支持,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在老娘舅和援助律师的不断交涉下,小赵最终同意将抚养费增加至每月900元。(通讯员 桂华乔 记者 袁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