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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假离婚”一去不归 丈夫事后发现其有外遇
www.fjsen.com 2011-12-01 16:11   来源:南昌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两个年幼的孩子,想见妈妈的时候,只能看看相册;想听听妈妈的声音,电话那头却也始终没有回应。昨日,市民夏先生向记者述说了自己的遭遇:为了避做结扎手术,在妻子陈某的建议下,夫妻“假离婚”——离婚不离家,然而离婚后“妻子”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夏先生说,后来,他才知道妻子离婚的目的,她有了“外遇”。不过,由于记者无法联系上陈某,无法得知陈某离婚的真正目的。

反映:假离婚后,“妻子”弃他而去

昨日,市民夏先生向本报反映,今年3月份,他与妻子陈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妻子提出假离婚,原因就是她不想做结扎手术,不想遭那个罪。

“‘妻子’说离婚不离家,当时我也没有细想,认为‘妻子’跟他生了两个孩子,要不要那张结婚证无所谓,于是同意了。”胡先生说,始料未及的是,11月11日,“妻子”突然离家出走,丢下他和两个年幼的儿子音讯全无。

探访:租房子住,屋内一片凌乱

昨日,记者来到夏先生位于长堎镇租住房内,见到了他和他的两个儿子,两个小孩大的叫小辉(化名),今年5岁;小的叫小翔(化名),今年只有3岁。两个孩子在十多平米的房子里用凳子当书桌看书,夏先生则在做饭。

由于缺乏打理,不论是客厅还是卧室都是一片凌乱,小孩身上的衣服也污迹斑斑。

当记者问及“妈妈在哪里”时,小辉和小翔先是茫然地看着记者,随后拿出一本全家福相册,指着相片上一个女子说“妈妈”。

当记者问“想不想妈妈”时,两人都说想,尤其是小翔,用口齿不清的话语问爸爸“妈妈在哪里?打电话给妈妈!”见儿子思念妈妈,夏先生掏出手机,拨打“妻子”的电话,但电话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讲述:签订协议,孩子由他抚养

夏先生告诉记者,今年3月份的一天,妻子提出不想做结扎手术,希望假离婚来“躲过这一劫”,他同意了,并还答应妻子的另一个要求,就是双方签订协议言明“离婚以后两个小孩归夏先生抚养,‘妻子’不承担任何抚养责任”。

与妻子办好离婚手续签好“净身出户”的协议后,夏先生也没细想太多,依然是过着自己认为的幸福生活。然而,11月份以后,“妻子”频频以有事为由频频外出,而离婚前喜欢宅在家里上网。“11月11日,‘妻子’突然失踪了,打她手机不接,短信也不回,我询问‘妻子’娘家,对方也是一问三不知。”

查看微博,发现妻子有“外遇”

为了找“妻子”,夏先生查看了家里的电脑。看了“妻子”的QQ聊天记录和微博信息,夏先生顿时犹如五雷轰顶,原来,“妻子”今年10月份认识了进贤男子胡某,两人谈起了恋爱,“妻子”就是为了他才离家出走的。

11月20日,“妻子”还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说过得很幸福,让夏先生不要打扰她的生活。

为照顾孩子,他无暇顾及工作

“现在我为了照顾儿子又当爹又当妈,连工作也无暇顾及。”夏先生说:“我妈妈是残疾人,爸爸今年65岁,在农村老家照顾妈妈,根本不能帮我分担照顾儿子的重任,“现在小孩都在上幼儿园,但我仍要经常请假照顾孩子,以前‘妻子’没有上班专门照料小孩。”

夏先生无奈地说,就算“妻子”不愿意回来跟他们一起生活,但也要跟他说清楚,起码要承担抚养孩子的责任啊。

核实:女方电话打不通

陈某与夏先生离婚的真实目的是什么?目前,陈某在哪里?对于孩子有何打算?昨日下午,根据夏先生提供的QQ号码和手机号码,记者试图联系上陈某。然而,记者多次拨打陈某的手机,但均处于来电提醒状态,欲QQ添加其为好友,陈某也没有通过记者的验证。

律师: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

双方签订协议言明“离婚以后两个小孩归夏先生抚养,‘妻子’不承担任何抚养责任”能否成为“妻子”的免责条款?对此,北京市大成(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徐之春律师告诉记者,如果协议中的条款损害了小孩的利益可以视为无效。从目前情况来看,由于要照顾孩子,夏先生耽误了工作,不具备独自抚养两个小孩的经济条件,因此,该条款侵害了小孩的权益,应视为无效。“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孩子的权益是不可被剥夺的,夏先生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代小孩行使权力,要求陈某承担抚养孩子的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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