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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挪用公款为妻子治病 逃亡11年后自首获缓刑
www.fjsen.com 2011-11-18 17:05   来源:莆田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为了给患病的妻子治病,作为丈夫没有选择正确的途径筹集医疗费,而是选择挪用公司的公款为妻子治病,昨日仙游法院审理判决一起这样的经济案件,被告人石某因挪用公款12万元潜逃11年之年,后投案自首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据介绍,家住仙游的石某,曾在仙游县外贸公司玉山鳗鱼场担任出纳,当时其妻子已患精神病多年。为了治疗妻子的病,石某已经花完了所有的积蓄,经济濒临崩溃。一筹莫展的石某每天看着从自己手中进进出出的大把大把现金,他的心动了。1999年8月26日,石某于是把手伸向公款,将公司的钱挪用,给妻子治病。至2000年1月时,石某利用职务便利,陆续从其保管的鳗鱼场现金中擅自截留计128920.32元用于治疗妻子的精神病。

2000年1月24日,鳗鱼场负责人派石某携带现金与同事去购买鳗鱼饲料,手中没有现金的石某知道事情必然暴露,于是仓皇出逃,结果鳗鱼场因没有钱进货,造成经济损失。而石某为逃避法律责任,丢下患病的妻子出逃在外,11年间,先后流窜贵州、广东等地打工,惶惶不可终日。

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行,石某在逃亡期间,靠打小工赚钱凑足所挪用的公款。2011年6月2日,石某认识到逃跑不是出路,于是主动向仙游警方投案,并将自己打工的积蓄拿出来如数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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