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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子一女尚健在 91岁老妪诉请长孙赡养被驳回
www.fjsen.com 2011-11-18 15:1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91岁的赵老太没想到,自己一大把年纪因为赡养问题告到法院,还未缓过神来,起诉就被驳回。赵老太一生共养育了三子一女,因丈夫早逝,她只好一个人拉扯几个孩子。1960年代子女相继成家后,赵老太跟随大儿子生活。1980年大儿子不幸因病死亡,为了分担长媳的负担,赵老太依然和长媳一家生活在一起。今年9月份,赵老太因生活琐事与长孙黄某的妻子发生纠纷后,搬到二儿子家居住。此后,赵老太仍健在的两儿一女与黄某就赵老太的赡养问题一直进行协商,但未有结果。今年11月2日,赵老太到时堰人民法庭状告长孙黄某,要求黄某每月给付赡养费150元,并照顾自己的生活起居。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经审查有关材料认为,原告赵老太与被告黄某是祖孙关系,他们之间的赡养关系是有条件的,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确无赡养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赵老太二子一女尚健在,且都具有赡养能力,故赵老太向长孙主张赡养权利,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应依法驳回孙老太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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