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市人社局等五部门26日联合转发省里通知,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与福建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进行对应。 其中,吞咽功能障碍评定、手功能评定、平衡试验等18项原已纳入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项目,相应调整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社区康复测查、精神科C类量表测查(1)-孤独症诊断量表(ADI)测评等2项原未纳入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康复项目,此次予以纳入我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各地要及时做好医疗康复项目的调整和对应,完成相关项目的信息系统更新、待遇支付、医疗费用审核结算等工作。(记者 林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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