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增强妇联组织群众性
③ 实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统一 关于妇联组织改革,曾经有过诸多讨论,归纳起来无非三条道路。第一,纳入国家框架,与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合并为妇女工作部。第二,纳入社会框架,既然体制内已经有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那么妇联应该回归社会组织。这两种思路,无疑是建立在国家与社会二元分离的西方理论假设上。第三条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群团道路,打通国家与社会的边界,架起两者的桥梁纽带。当然,今天的桥梁纽带已然不同于集体主义时期国家与社会高度整合时期了,必须在承认国家与社会边界已经出现的历史条件下,寻找建构新桥梁纽带的方式和方法,而非简单的路径依赖。 事实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已经为妇联组织作出了道路选择。要求妇联等群团组织“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团结服务所联系群众、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相统一”。 服务党与国家大局的政治性,与坚持服务群众的群众性之间如何连接?最简单最直接的理解是:服务好群众就是最大的政治。党的先进性是通过“为人民服务”的群众性来保障的,党的群团组织服务好自己所联系的群众,就是服务于党的大局,就是最大的政治,只有服务好所联系的群众,才能保证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使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呈现一致性,这既是改革的目标,也应该是“党”“群”共识。 所以,新一轮的妇联组织改革必须以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首先必须探索的是,在现有科层化的基础上,进行基层组织建设创新,推动建立覆盖广泛的、快捷有效的群众服务体系。对于各级党委政府来说,要保证妇联组织改革的有效性,必须改变对妇联组织资源的传统配置方式,使资源按照人口分布和结构向基层倾斜。总之,妇联组织的优化,必须实现职能设定、机构设置与资源配置相匹配,改革才是有效的。但是,由于体制惯性,群众性与行政化的内在矛盾不可能一夜间彻底根除,这既需要执政党的顶层设计,妇联组织的制度构想,也需要妇联人以政治性要求自己,谨记群众性,以克服路径依赖与体制惯性带来的行政化官僚化的潜在影响。 (作者系广东省妇女研究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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