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妇联建立妇联常委联系基层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发挥好妇联组织的示范带头作用,克服“四化”现象,莆田市妇联在《莆田市妇联创先争优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莆田市妇联干部联系基层群众制度,研究制定了《莆田市妇联联系基层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制度》,要求市妇联每个常委至少建立1个联系点,主要领导挂钩3个村(居),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个村(居),其他常委每人挂钩1个村(居)。 为确保联系群众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做到听民情、察民意、解难事、办实事,建立“12621’基层联系点工作法”,即确保联系时间:每位常委必须坚持每个月深入各自联系点下乡1天,每年不少于12天;结交妇女朋友:每个常委主动结识6名以上不同界别妇女朋友,定期沟通联系和交流思想,了解需求和问题,听取意见和建议,吸收智慧和力量,推进妇女工作,服务妇女发展;联系困难群众:每个常委挂钩联系2户困难户,主动深入挂钩户了解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挂钩困难户全部列为市妇联“两节”送温暖的走访慰问对象;办好实事好事:每个常委每年为基层至少办1件实事好事,推动挂钩联系点重难点工作解决。全方位开展“为民服务零距离”活动,彰显“娘家人”的风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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