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妇联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根据县委反腐办的有关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闽侯县妇联结合实际,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认真组织学习。9月21日,县妇联组织召集全体妇联干部,认真学习了县纪委《闽侯县贯彻“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从思想上进一步明确“八不准八不得”的具体要求。学习会上,县妇联主席强调: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把省委反腐办提出的“八不准八不得”要求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作为“高压线”,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令行禁止。2、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县妇联充分运用各种现代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县妇联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以及在中秋国庆期间将廉洁自律短信内容群发给妇联每一个干部职工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大家的廉洁意识和法纪观念,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闽侯县妇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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