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外非法外 触法终自毁
www.fjsen.com 2015-07-23 16:14:57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来说两句

大胆索贿,疯狂打造权钱交易平台

贵阳市经济适用房建设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市场需求大,有效供给不足,相关制度欠缺,政策执行易受人为因素影响等客观因素给权力寻租留下了空间。

作为市经房中心负责人的陈万达,官不大权不小。从违纪事实看,他亲自处理的事项可谓繁多,从土地征用到立项审批、从招标投标到合作开发、从工程承包到资金拨付等,“那时候根本没有什么决策程序”,众多环节中只要他有意,“权钱交易”不是难事。

在陈万达违纪金额中,索贿占有较大比例。用他自己的话说,“想办法为他们说情,想办法为他们办事,他们兑现之前答应的感谢,这是很自然的”,对那些没有及时兑现“承诺”的老板,他会在适当的时候“点拨”、“提醒”,坚持“亲兄弟明算账”。

2001年,陈万达经贵阳市原建委主任樊中黔(涉嫌犯罪已被判刑)介绍,与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叶某某认识。2004年,在陈万达的帮助下,叶某某的公司获得了南岳山项目的开发协议。2005年,陈万达借他人名义向叶某某“借款”300万元。第一次拿到这么多钱,陈万达“喜忧参半、矛盾重重”。因着实担心和害怕,他于2006年将300万元还给了叶某某。2007年,陈万达心有不甘,又以资金紧张为由向叶某某“借款”300万元。2008年樊中黔案发,陈万达怕牵连自己,又将300万元还给了叶某某。2011年,见风平浪静,经过“三借两还”,陈万达如愿以偿地得到了300万元“好处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小官大贪绝非偶然,类似的例子陈万达早有经历。1993年至2000年,老板石某某在陈万达的帮助下,得到了沙河花园、银通花园项目。陈万达常在贵阳市一家裁缝店做衣服,有一次他豪迈地给裁缝店老板写了一张条子,让其到石某某处拿钱,之后裁缝店老板凭条子在石某某处成功拿走2万元。2004年,陈万达要去上海读EMBA,向石某某提出“借款”20万元,拿到钱后,为了防备以后的调查,陈万达还给石某某打了借条。

对陈万达的这些看似“合理”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老板自然敢怒不敢言。“我也是为了和陈万达搞好关系,以便以后能得到陈万达的关照,所以陈万达提出要钱我就拿钱给他了。”叶某某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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