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注重发挥妇联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
□ 本报记者 吴军华 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妇联传来喜讯,她们已被纳入海沧区政府购买服务名单,具有购买服务的主体资格。 进入夏季,走在海沧区兴旺社区,不仅可以听到南腔北调,还可以看到外地人和本地人、两岸民众之间在这里和谐相处,兴旺社区的居民和社区名字“兴旺”一样,宛如一个其乐融融的“大家庭”。 在厦门,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在社区的重要作用。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认为,厦门市从传统的社会管理到互动共治的社会治理,简单变化的背后是政府思路的深度转换。从兴旺社区可以窥见厦门市注重发挥妇联在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产生的这一深度转换。 妇联在社会治理中承接主体角色 2014年9月,厦门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市妇联关于做好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类家庭工作资源要向社区倾斜,充分发挥妇联和妇女在社区和家庭服务中的作用,赋予妇联更多资源手段,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厦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优势,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交汇点上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赋予妇联在社会治理中担当承接主体的角色,把市妇联列入社会治理成员单位和首批购买政府服务的成员单位,让妇联带领广大妇女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彰显智慧和力量,使妇联在多元社会主体参与下的社会治理格局中体现了作为和地位。 厦门市委、市政府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厦门市妇联创新妇女工作网格化三级管理模式,纵向到底服务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社区妇女工作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社区妇联主席、副主席为协调与督办层级,妇女网格员为处理层级,社区妇女小组长、物业女性代表、居民妇女代表、共建单位女代表、党员女性代表、妇女互助会成员则纳入群众协助层级,引导各个层面的女性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中提升自信心及自我价值感。 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美丽厦门战略规划》总体部署下,厦门市妇联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为理念,按照“核心在共同、基础在社区”的要求,以党建带妇建为引领,以小事为抓手,以生活为平台,以居民为主体,以参与为核心,探索出一条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即妇联承接政府转移出去的基层服务,作为承接主体的妇联应做到了解需求、设计项目、购买服务、组织评估,更好地满足群众所需,真正把妇联的优势和作用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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