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家庭伦理文化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 许多当代学者都在思考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文化如何向现代转换问题,思考这种转换所面临的挑战。有人总结说,近代以来在如何面对传统家庭伦理文化问题上,大体有三种不同的态度: 一是保守主义,认为不能背离传统家庭伦理,背离就是忘本。二是改良主义,认为传统家庭伦理的主流是好的,但也存在着消极面, 因此需要去粗取精。三是批判主义,认为应当抛弃传统家庭伦理,因为它们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同样,学术界在如何改造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文化方面,也提出三个关键性问题:“以家庭为本”还是“以个人为本”?在市场经济和契约社会中,应当如何处理公共利益与家庭利益,以及家庭成员内部之间的利益关系?在一个倡导自由民主、平等和公正的社会里,应当如何行“孝道”和尽“夫妇之伦”? 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可以作出如下回应:首先每一时代家庭伦理关系实际上都不取决于家庭本身,而取决于家庭所处的社会历史和文化,取决于家庭成员所具有的社会关系性质。家庭是社会的缩影,家庭伦理文化也是社会伦理文化与核心价值观的反映。家庭说到底是培育社会伦理文化与核心价值观,以及道德教育的场所。家庭道德教育是青少年社会化的前提,其主要内容也反映出社会和时代对于个体品德的要求。从这一意义上说,在当代家庭伦理文化的构建中,并不存在“以家庭为本”和“以个人为本”之间的二元对立及根本性冲突,因为家庭培养出来的合格“公民”都是服务于社会和家庭的,但这一个体所具有的自由、权利、理性和自主性绝大部分必须通过社会生活,而不是家庭生活来实现。对于传统的中国家庭伦理文化,我们应当反思和批评的是封闭的、狭隘的父权制和等级制思维模式,把当代社会的自由民主、平等和公正的理念引入到家庭伦理关系的处理之中。 而就利益关系而言,无论在社会、市场还是家庭生活中,都应当奉行“见得思义”“见利思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道德原则,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即便在中国传统社会,也同样会遇到公共利益和家庭利益以及个人利益之间的冲突,伦理学存在的意义就在于调节和解决这些冲突。显然,当代家庭伦理文化需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处理义利关系。 还有便是“孝道”与“夫妇之伦”问题。在当今社会中,人的主体性、自主性,以及平等意识的增强已经使传统家庭中的父权制和夫权制伦理关系发生巨大的变化,家庭成员在民主与平等中获得快乐幸福的和谐氛围业已形成,而亘古不变的是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关爱和照顾,以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推己及人、内转外推的处理人伦关系之道。事实上,儒家留给我们的并不是单向的道德和义务,例如它也要求君主“兴万民之利”,要求“父义母慈”,看到只有父亲“宽惠而有礼”, 子女才能“敬爱而致文”。同样,当代社会的“夫妇之伦”也需要打破以往“男尊女卑”的格局,要求两个独立个体之间的互敬和互爱。 每一个社会和文化都有自己的家庭伦理文化,它不仅无法超越社会的发展,也不能摆脱自身发展和形成的历史。在一些中国学者强调要以西方现代家庭为圭臬构建当代中国家庭伦理文化时,更有西方学者通过对个人主义价值观所导致的家庭成员之间亲情疏离和冷漠的亲身体会,号召西方人学习中国人的“孝道”。由此可见,家是中国人伦理文化之根,因而当代中国人应当尽心尽力地维护和建设小家和大家——祖国,因为她们才是我们快乐幸福的源泉。 (作者为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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