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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等四部门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刑事案件的意见》
明确同居关系人员适用《意见》
www.fjsen.com 2015-03-05 10:03:03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意见》将同居等关系人员纳入调整范围

《意见》开始即指出,“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的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家庭暴力犯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日前公布的《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未将同居关系纳入调整范围。

杨万明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指出,《意见》第一句话实际上界定了《意见》的适用范围。《反家庭暴力法》是我国综合性的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意见》是我国第一个全面的反家庭暴力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是为了解决当前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出台的。《反家庭暴力法》和《意见》的宗旨、目的是一致的。《意见》没有给家庭暴力本身下定义。我们处理的一些案件,很多是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但也有一些其他成员的暴力犯罪是在家庭环境中发生的,比如离婚后同居的,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大量存在,我们认为也应该适用《意见》。

当日,最高人民法院还公布了五起涉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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