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妇联新闻网12月17日讯 今年以来,明溪县妇联紧紧围绕“家庭建设年”工作目标,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联系家庭优势,深入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效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了家庭平安,为和谐明溪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组织推动。年初,下发《明溪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工作要点和考核标准》,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社会稳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我县平安建设的整体规划,把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建立考评激励机制,以强化考核来推动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部门联动。充分发挥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作用,采取召开联席会、座谈会、协调会的方式,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积极性,以妇女维权网络为依托,加强与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的联系,提高各相关部门对维护妇女权益、对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的认识。县妇联与司法局联合成立明溪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与县法院、侨联、老干局、团委、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创建婚姻家事维权中心、涉侨维权中心,综合调解室,开展大调解工作,讨论妇女土地权益、婚姻家庭等妇女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商讨一些比较典型的个案处理,并提出建议。 三是活动拉动。为使活动开展卓有成效,注重不断创新和丰富活动载体,发挥活动的拉动作用。充分发挥村居妇女之家的阵地功能,以“创建平安家庭”和“家庭拒绝邪教”、“法律温暖、家庭幸福”为主题开展“妇女维权进村(居)”法律宣传咨询活动16场次,印发《妇女维权法律政策汇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宣传折页、反家暴等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万多份, 服务群众近2万人次。举办两期调解员培训班,为88名基层妇联干部讲解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方法和经验。倡导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创和谐,共保平安,从内容到效果促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不断深化。 四是示范带动。以文明、和谐、守法、安全为标准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对推荐评选出“平安家庭”予以命名。目前,全县“平安家庭”户28132户(其中示范户2901户),覆盖率达96.5%,示范村(社区)84个,覆盖率达87.5%。雪峰镇城南社区和盖洋镇湖上村被评为福建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社区(村)”,曾秀清、谢清梅、阮孙玉等3户家庭荣获福建省“平安家庭示范户”荣誉称号。县妇联通过微博、网站、电视台宣传报道,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发挥了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了全县平安家庭建设活动的开展,营造了人人学法、用法、守法,家家平安、文明、和谐的浓厚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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